某某某 提問

網友jeason問

12月28日下午17時,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個人日支付限額從5千元有條件升至1萬元。那麼,支付賬戶限額到底如何理解呢?

小編答

在《辦法》2015年7月底徵求意見稿時,就有不少人擔心,網絡支付設定限額了,是不是就代表以後轉賬要受限了?是不是以後就不能痛快地發紅包了?那麼,這次《辦法》出臺,個人日支付限額又從5千元有條件升至1萬元,支付賬戶限額到底怎麼回事兒呢?

首先,小編要聲明的是,《辦法》裏規定的支付賬戶限額不是指我們常使用的網銀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的額度限制,而是指支付賬戶的“餘額”限制。

什麼是支付賬戶呢?支付賬戶也叫虛擬賬戶、電子賬戶。支付賬戶餘額不同於銀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實質是一種僅代表企業信用的預付價值,類似于預付費卡裏的餘額。《辦法》裏支付賬戶限額的規定就是針對支付賬戶餘額的。

相對於之前的徵求意見稿,這次《辦法》主要從兩個維度對個人支付賬戶限額進行了規定。

一是根據賬戶類別,設定賬戶支付限額。

《辦法》明確,將個人支付賬戶分為三類。其中,Ⅰ類賬戶只需要一種身份驗證方式即可開立,快速、簡便,但自賬戶開立之日起,餘額付款累計不能超過1000元。適合微信收發紅包、AA轉賬這類小額、臨時的支付需求。

也就是説,沒有綁定銀行卡的微信用戶可通過微信零錢包收發紅包,但累計發紅包的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如果發紅包金額超過1000元,還想再發就得追加身份認證,成為Ⅱ類或Ⅲ類賬戶。

要想成為Ⅱ類和Ⅲ類賬戶,支付機構就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對客戶了解、核實身份,因而也具有較高的年累計交易限額。其中,通過3個驗證渠道的Ⅱ類賬戶,可以消費、轉賬,年支付額度是10萬元;通過5個驗證渠道的Ⅲ類賬戶,除可用於消費、轉賬外,還可以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産品,年累計交易額度最高可以到20萬元。

其實,網絡賬戶交易不僅有年度限額,還有日限額。這就涉及到另一個維度,根據根據支付機構採用交易驗證方式的不同,設定支付賬戶日累計支付限額。

《辦法》規定,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

那如果想發放5000元以上的紅包該咋辦?為解決此類問題,《辦法》對支付機構提出了分類監管的思路,將支付機構分為A、B、C三類,若支付機構被評為A類且Ⅱ類和Ⅲ類賬戶實名比例達到95%以上,即可獲得相應的監管獎勵。其中就包括5000元的日累計限額可以提高至10000元。也就是説,想發大紅包,不僅需將Ⅰ類賬戶升級為Ⅱ、Ⅲ類賬戶,還得選擇綜合評級高、實名制落實情況好的平臺。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辦法》對個人賬戶分類的規定,在保障低身份驗證級別的用戶使用網絡支付的同時,也可以鼓勵用戶升級,滿足更多人的需求。對支付機構分類監管,將支付賬戶的功能、限額與支付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挂鉤,在防範客戶信息洩露的同時,也保障了客戶的網絡支付安全。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表示,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不同支付機構、開立不同類型支付賬戶,通過不同交易驗證方式來獲得多種靈活的支付賬戶支付額度配置。

據新聞報道稱,《辦法》將於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可以説,它的實施對在新形勢下我國新興支付市場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文綜述自:
      網絡支付新規來了!以後還能痛快地發紅包嗎? 央視網 2015-12-29
      從發紅包看新網絡支付辦法之變 新華網 2015-12-29
      微信還能發紅包?支付寶能跨行轉賬?央行權威解讀 人民日報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