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書記向趙作海道歉:這是商丘政法部門的恥辱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2日 10: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你蒙冤入獄11年,我們認為這是商丘政法部門的恥辱。

  昨日(11日)16時許,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建民帶隊,與商丘市中級法院院長宋海萍、商丘市檢察院檢察長王廣軍、商丘市公安局局長許大剛一道,來到柘城縣老王集鄉余廟村趙作海妹妹的家,代表商丘市委送來1萬元慰問金。

  王建民握著蒙冤11年的趙作海的手説:“我代表商丘市委來看望你,也代表政法部門向你表示歉意。”“你蒙冤入獄11年,我們認為這是商丘政法部門的恥辱。”

  王建民説,商丘市委已經要求檢察機關組成案件評查組織,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紀檢部門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違紀責任。

  接過慰問金,趙作海向王建民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5月9日9時無罪釋放後,趙作海先是到山東臨沂看望在那裏打工的妹妹,次日又從臨沂返回商丘接受媒體採訪。這55個小時很少睡眠的他身體疲憊,但看起來精神還不錯。

  王建民表示,商丘市委已經安排柘城縣委照顧好趙作海的生活,幫助他修復漏雨的房屋等。(據新華社電)

  賠償擬申請國家賠償 不少於150萬

  昨日,趙作海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聲稱,提出的賠償金額不會低於150萬元,但他同時表示會服從國家標準。

  趙作海叔叔趙振舉證實,趙家已經向政府提出賠償。他説,家屬提出的要求並不過分。按照國家規定,賠償標準為每天127元,另外節假日的賠償標準為平日的3倍,最終的賠償金額應該不少於50萬元,大約在70萬元左右。而趙作海的想法是賠償150萬元以上。

  姐姐在目睹了弟弟一家10年多的遭遇後説:“賠償多少錢,都不能洗去他10多年的冤屈。”

  反思

  當務之急是制止悲劇重復

  昨日,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案件辯護律師王思魯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這些悲劇的生成鏈條中,其實都有著相似的命案辦案過程中可怕的“魔鬼細節”,那就是“命案必破、領導督辦、限時破案”的辦案壓力。

  對於冤假錯案頻發,如何制止悲劇重復是當務之急。“這要求必須完善法律制度,尤其是刑事再審制度,充分維護國家賠償制度,以維護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另外,提高偵察技術同樣重要。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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