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13人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一審被判死刑

發佈時間:2010年02月22日 10: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2月21日,成瑞龍在法庭上聽取法官宣判。

  先後夥同他人實施或單獨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姦案多起,殺害13人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2月21日被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檢察機關對成瑞龍的10項指控,法院均予以認定。新華社發(張貫攝)

  據法制網報道,21日上午,廣東佛山中院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成瑞龍一案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成瑞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成瑞龍,男,1973年1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廣東省連州人。1996年5月,被告人成瑞龍夥同蘭啟榮(已被執行死刑)、成勝(已判刑)、成海芳(已被擊斃)密謀實施搶劫。同月25日21時許,由蘭啟榮先潛入佛山市南海區桂城海三路被害人伍某住宅樓,打開大樓防盜門後,被告人成瑞龍夥同成勝、成海芳用絲襪蒙面,上樓伺機作案,蘭啟榮則回到出租屋準備接應。當日23時許,被害人伍某夫婦帶其子回到501房,被告人成瑞龍、成勝、成海芳即蒙面持刀衝入房內,威脅伍一家三口,當場劫得人民幣23400元、港幣10140元及物品。次日早上6時許,被告人成瑞龍指使成勝、成海芳留在伍家看押伍的妻子和兒子,威脅伍某去籌集人民幣178000元到佛山市金熹大酒店門口交給蘭啟榮,劫款後,成、蘭二人逃離現場。同案人成勝在逃離被害人住所時被當場抓獲,成海芳逃回原籍因拒捕被擊斃。

  隨後,至2005年1月期間,被告人成瑞龍先後流竄于廣東、廣西、湖南、浙江、重慶、江西等地,夥同他人先後實施或單獨實施犯罪,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作案10起,殺害13人。其中,在被告人成瑞龍實施的6起搶劫、故意殺人作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傷,在搶劫作案中,入戶搶劫4次,持槍搶劫1次,搶劫財物共價值人民幣288610元;在成瑞龍潛逃期間,為抗拒抓捕,共致4人死亡(其中3名警察,1名保安),1人輕傷;另被告人成瑞龍在流竄作案期間,還實施強姦作案1人,殺害1人。1998年5月成瑞龍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公安部通緝。2005年1月化名週全,因搶劫罪被江西贛州市龍南公安局抓獲,並在江西省龍南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于2009年5月被發現真實身份後移交佛山市公安局偵查。對檢察機關的十項指控,一審法院均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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