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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09年12月26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12月25日,法院正在進行一審宣判。
當日,已故導演謝晉遺孀徐大雯訴被告宋祖德、劉信達名譽侵權糾紛一案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宋祖德、劉信達兩被告各自在其開設的網絡博客上發佈對謝晉的誹謗性文章,法院判決兩被告應當依法對原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原告徐大雯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20萬元。新華社記者 陳飛攝
12月25日,徐大雯(後左一)在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新華社記者 陳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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