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不犯法的“地板工資”困境
終結“地板工資”模式,須讓基層政府有足夠的動力保障工人權益,不姑息、不偏袒、不坐視,真正成為勞資協商談判的裁判員與監督員
中國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政策,吸引了數以十萬計的外資企業來投資發展,優惠的政策和廉價的勞動力,讓外資企業得到了豐厚的回報,實現了驚人的成長。但這些企業大量的一線工人的收入,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水平和物價增長水平相比,增長比較緩慢甚至停滯。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深諳中外法律和中國國情,一些外資企業雖然在本國或地區面對勞工權益和工會不敢馬虎,在中國卻找到了一條“薪酬遊戲規則”,那就是在中國“最低工資標準”的底線上的“低飛原則”。
“企業不斷發展,工資始終地板”
以深圳某企業為例,1996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310元,2008年深圳將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900元,而該企業的普通員工工資總是“穩定”地保持在這條“高壓紅線”上,既不觸犯,也不“超越”。
深圳市總工會生産保護部副部長王鴻利説,調查顯示,該企業規定新進員工頭年的薪水標準就是最低工資標準,由於企業人員流動率高,很多人拿完這一年的最低工資就離開了企業。“這種行為符合法律,但沒有道德。”
普工如此,技工也不例外。佛山某汽車零部件製造有限公司一名技校畢業生2009年2月的基本工資540元,職能工資256元,剛剛超過當時佛山市77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有員工説:“企業只要不犯法,餓不死我們就行了。”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