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央企薪酬“進一步規範”,難!(2009年9月17日)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1日 16: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點擊視頻回顧 

主持人(董倩):晚上好,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昨天又一份規範央企薪酬的文件出臺了,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個部委昨天共同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人們就想這份文件在大程度上能夠規範住央企業高管的薪酬。您怎麼看這個文件?

王錫鋅(特約評論員):其實央企負責人薪酬的問題,我們一直在談規範,天天談規範的背後,恰好説明它存在不規範的現象。我們看了昨天這個文件,實際上,它強調了進一步,這個“進一步”所針對的就是從2004年以來,類似的要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的文件,其實已經有了五個制度。這一次強調的“進一步”是否能真正進一步規範,我們拭目以待。

主持人:您的意思就是説,這是針對一個老問題,出臺的一個新文件。

王錫鋅:老問題的新文件。

主持人:首先我們還是通過短片了解一下央企負責人的薪酬都是有哪幾部分組成的。

(播放短片)

解説:該怎麼給央企高管發錢算薪酬?這個倍受人們關注的問題如今有了一個新説法,新規範。昨天,《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發佈,這條新聞迅速成為的媒體關注的熱點。
《指導意見》規定,央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與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聯絡,按月支付。對人們關注的績效年薪問題,按照先考核,後兌現的原則,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由企業一次性提取分期兌現。根據不同行業和企業的生産經營特點,科學設計,體現經營盈利與風險控制的考核指標,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確定負責人績效年薪。而對於近年來,屢受爭議的中長期激勵《指導意見》用詞謹慎,僅僅做了可審慎探索的原則性規定。

這份《指導意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等單位聯合下發。據悉,該文件早在6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已經獲得了原則性通過,原計劃在在今年7、8月間頒布執行,但出臺日期推遲到了9月。面對公眾對央企高管是否存在天價薪酬的持續質疑,這份《指導意見》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

今天我們分別登陸下發意見的六部委的網站,發現只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網站發佈了相關新聞,但是六部委的網站都找不到該指導意見全文。儘管人們看不到意見的全文,也在媒體報道中找不到關於限薪的具體內容,但媒體和網友還是普遍把這份文件解讀為“限薪令”。有媒體稱,這是我國政府首次對央企發出高管“限薪令”,還有人評論,這場“限薪令”能否真正掀起一場限薪風暴。高管薪酬是否從此不再信馬由韁。

此外,今天的《人民日報》就對此意見要填補的空白進行了分析,認為這份意見在補充保險和職務消費方面應有明確的説法,對兼職高管應有針對性規範。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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