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稅務總局要求加強土地增值稅徵管 明確各地須調整目前預徵率
新華網北京6月4日電(記者何雨欣、李延霞)記者4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促進房地産行業健康發展,合理調節房地産開發收益,充分發揮土地增值稅調控作用,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並對與土地增值稅相關的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
明確各地須對目前的預徵率進行調整
土地增值稅是保障收入公平分配、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有力工具。預徵是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實現土地增值稅調節功能、保障稅收收入均衡入庫的重要手段。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全面加強土地增值稅的預徵工作,把土地增值稅預徵和房地産項目管理工作結合起來,把土地增值稅預徵和銷售不動産營業稅結合起來;把預徵率的調整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實際稅負結合起來;把預徵率的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情況結合起來。
"要使預徵率更加接近實際稅負水平,改變目前部分地區存在的預徵率偏低,與房價快速上漲不匹配的情況。通過科學、精細的測算,研究預徵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挂鉤機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通知明確,為了發揮土地增值稅在預徵階段的調節作用,各地須對目前的預徵率進行調整。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不得低於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於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産確定適當的預徵率(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切實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納稅人應盡的法定義務。組織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是實現土地增值稅調控功能的關鍵環節。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操作辦法,完善清算流程,嚴格審核房地産開發項目的收入和扣除項目,提升清算水平。有條件的地區,要充分發揮仲介機構作用,提高清算效率。
通知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全面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工作,對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要求及時進行清算的納稅人,要依法進行處罰;對審核中發現重大疑點的,要及時移交稅務稽查部門進行稽查;對涉及偷逃土地增值稅稅款的重大稽查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案件處理情況。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將全面推進工作和重點清算審核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選擇3至5個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項目,作為重點清算審核對象,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清算工作。
嚴格核定徵收
通知稱,核定徵收必須嚴格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核定徵收範圍,嚴禁在清算中出現"以核定為主、一核了之""求快圖省"的做法。凡擅自將核定徵收作為本地區土地增值稅清算主要方式的,必須立即糾正。
通知還稱,對確需核定徵收的,要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從嚴、從高確定核定徵收率。為了規範核定工作,核定徵收率原則上不得低於5%,各省級稅務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區分不同房地産類型制定核定徵收率。
這位負責人説:"各級稅務機關要對清算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有力的督導檢查,稅務總局將繼續組織督導檢查組,對各地土地增值稅貫徹執行情況和清算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系統深入的督導檢查。"
責編:王壹霖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