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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新聞20分):《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今天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意見》,上海即將正式推出公共租房住房政策,將住房保障覆蓋面從城鎮戶籍人口擴大至有基本穩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按略低於市場租賃水平確定。
此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還表示:今後凡新出讓土地、用於開發建設商品住房的建設項目,均應當按照不低於建設項目住房建築總面積5%的比例配建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另據人民日報消息報道:
申請者必須同時符合4項條件:
■有上海城鎮常住戶口或上海市居住證,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
■已與上海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在上海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申請時未享受上海其它住房保障政策
6月3日,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首次公佈該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的徵求意見稿。從6月4日起10天內,這一徵求意見稿將正式向社會公示,徵求社會各界和市民意見,修改完善後,將及時頒布實施。通氣會上,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士對21條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解讀。
外地人有望入住
居住穩定性提高
"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上海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士表示。
此前,針對不同類型的住房困難居民,上海已經建立了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動遷安置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其中,廉租住房面向上海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經濟適用住房面向上海戶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動遷安置住房則主要面向舊區改造中的中低收入動遷家庭。詳細》》》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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