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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認同了在網上購物 資料圖片
新華網北京6月3日電(“新華視點”記者李舒、張道生)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出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從7月1日起,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
網店“實名制”出臺引發廣泛關注。記者採訪發現,公眾主要關注三大焦點問題:實行“實名制”是否意味著今後開網店要工商登記?是否為了繳納稅費“開路”?是否能管住網上不規範交易?有關各方呼籲,要真正維護網上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網店“實名制”呼喚實施細則和配套法規。
“實名制”後,開網店是否要工商登記?
自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出臺“網店新規”,要求利用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體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開網店是否需要工商登記,工商登記對電子商務“是促進、還是扼殺”的爭論就一直未停止。
儘管此次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暫行辦法並未對社會高度關注的網店工商登記進行“一刀切”,只是原則性地提出,“具備登記註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但網店是否必須工商登記仍成關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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