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政府的公民動力:部分人為公益申請信息公開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0日 16: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陽光政府的公民動力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實施。

  兩年來,信息公開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共識。這對於過去“視不公開為常態,公開為例外”的中國而言,不啻于一次政治與社會生活的巨大改變。

  受《條例》激勵,眾多普通公民主動要求政府信息公開,他們中有為維護自身正當利益的執著者、有為淬煉社會規則的公益申請者、更有以監督政府為旨歸的學者。他們充當著新法規實施效果的試金石,同時也見證了中國打造陽光政府的坎坷歷程。更重要的,正是他們的努力,讓政府在信息公開方面邁出了一些實質性的步伐,讓《條例》從紙面走向現實。他們是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進程的真正動力!

  公益行動者:一切為了規則

  兩年來,不斷有人以普通公民身份,為社會公益目的,向政府部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也正是這些“公益行動者”,見證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的艱辛與挫折。  

  以一人之力,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國家部委和機構發出申請,要求公開三峽建設基金詳細情況——在不少人看來,這多少有點兒像是唐吉訶德式的挑戰。

  但任星輝並不這麼看待自已。他只是要做一個實驗,一個有關承諾與踐約的實驗。通過這個實驗,他想讓更多的人知道,人們本來應該擁有什麼樣的權利,又如何去獲取這種權利。

  任星輝的實驗

  任星輝的行動源於一個偶然獲知的“秘密”: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除西藏外,全國居民每用1度電要為三峽建設工程多繳3厘錢——最多達7厘。這項收費據説在2006年就籌得數百億資金。

  錢究竟花到了哪?這引起了他的好奇。他決心按照2008年5月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向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申請公開三峽建設基金的具體收支情況。

  為此,這位供職于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的年輕人做了大量細緻的準備。在填寫申請表時,在“所需信息的用途”一欄,他寫下“科研”二字。

  但有關部門的回復卻是:相關信息“與您本人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並無直接關聯”。

  這個理由完全出乎他的預想。“先不説我有研究需要,生活中我是電力消費者,我付了電費,我有權利知道他們是如何使用電費的。”任星輝曾想過,對方也許會拿“國家機密”“商業秘密”這類常見理由來搪塞,“哪怕説這個回復的工作量太大,沒法公開,至少也能拿到臺面上説事兒”。

  任星輝決定訴諸法律。他説,換作任何一個公民,都會在這時深感自己的弱小。“如果這些權力部門不信守承諾,你能怎麼辦?”在任星輝看來,《條例》就是政府作出的一個承諾。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邊看邊聊

驗證碼: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