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律師平均收入相當於的哥 越公益越窮?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04日 10: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全國律協會長于寧:

  律師平均收入相當於“的哥”

  重慶“律師門”案中律師收費150萬元的情節曝光以來,律師收費標準的問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有人質疑部分律師“漫天要價”。今天,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解答了社會公眾對律師業界的諸多疑問。

  “律師收費是受到限制的”

  “目前律師收費的標準,是依據司法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出臺的部門規章制定的,沒有上位法。各省市自行規定,基本上是按照政府指導價、市場價兩者結合。各地律師收入存在不平衡,也是市場規律造成的客觀現象。”于寧説。

  于寧指出:“人們往往只看到一個案子律師收了多少錢,卻沒有看到律師服務的生産週期是很長的。律師不是公務員,不是按天拿工資,他可能一年就做這麼兩三個案子,大量時間是要花在了解案情、準備材料、免費諮詢上。”

  于寧認為,現在的收費規定還是傾向社會大眾的,律師收費是受到限制的。“群眾在委託律師的時候,這種消費是選擇性的消費。因為我國三大訴訟法裏,都有‘公民可以代理’的規定,並沒有規定‘一定要請律師’的領域。”

  北京市律師協會公益法委員會委員沃興偉律師説:“目前律師業界收費水平的分化也很嚴重。在北京的律師事務所,有資歷老的律師一年收入上百萬元,但那是極個別,很多律師還是一年幾萬元的收入。”

  “剛入行的律師可能接一件案就收300元、500元,但執業多年的北京律師可能收5000元至8000元。”沃律師説。

  沃律師認為,其實收費是否合理,取決於當事人。“打個比方,買一件衣服,買外國名牌和路邊貨,可能穿起來看著一樣,也可能看著差很多,不同案件效果不同,看你選擇了。”

  “律師行業收費確實存在‘二八現象’,就是20%的人獲得80%的收入。這也是遵循市場規律的結果,其實,就律師在訴訟中起的作用而言,高收費律師並不會與收費一般的律師有太大的差異。”于寧説。

  “雖然還沒有系統性數據,但是從全國來看,律師的平均收入其實也就和出租車司機差不多一個水平。”于寧感嘆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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