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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一年來立法回眸

 

CCTV.com  2010年03月05日 08:2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邁出決定性步伐

  ——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一年來立法回眸

  2010年2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年來行使職權的最新成果。

  “今明兩年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關鍵時期,立法工作的任務艱巨而繁重。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確保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2009年6月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閉幕會上所説的。

  回顧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特點可以簡稱為堅持“兩手抓”,一是抓緊制定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二是集中力量開展法律清理工作,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前瞻性與可操作性、穩定性與變動性的關係,努力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上邁出決定性步伐。

  按照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目標、以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的立法工作思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過去一年邁出了堅實的腳步: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修改)、郵政法(修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統計法(修訂)、人民武裝警察法、駐外外交人員法、海島保護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侵權責任法、國防動員法、著作權法(修改)等11件法律頒布實施,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記者注意到,心繫百姓、以人為本,成為立法工作的鮮明特色。

  從細節完善中國根本政治制度

  2009年4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進行了修改,這也是議事規則實行20多年來首次進行修改。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部分。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也需要進行適當修改完善。

  從議事規則修正案看似細微的細節修改中,人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其中蘊含的重大意義。“議事規則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的程序性規定。它的修改是從程序上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進行規範,同時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列席這次常委會的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林蔭茂説。

  為了便於常委會討論議事,議事規則修正案對在常委會會議上發言的要求、安排等予以明確,增加規定:“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或者聯組會議安排對有關議題進行審議的時候,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要求發言的,應當在會前由本人向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提出,由會議主持人安排發言順序。”

  “有的常委委員提出,為了提高議事效率,在分組會議上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都有發言時間,也應當對每次發言的時間有所限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説。

  據此,議事規則修正案修改為:“在全體會議上的發言不超過十分鐘;在聯組會議和分組會議上,第一次發言不超過十五分鐘。第二次對同一問題的發言不超過十分鐘。”

  “分組會議上,有時候發言的人一展開講就佔用很長的時間,而且發言內容也逐漸‘跑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説,議事規則首次對分組會議的發言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限制了發言時長。通過規則的修改,給參會的所有人發言的機會,保障了每個人的發言權利,而且可以有效防止發言“跑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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