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快訊: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26日表決通過國防動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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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 (記者常紅)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26日在京閉幕。會議通過國防動員法。該法自2010年7月1日實施。 [點擊閱讀全文]
總參動員部部長(少將)白自興介紹,本法共14章、72條,主要內容包括國防動員的建設目標和方針原則,組織領導機構及其職權,國防動員計劃、實施預案與潛力統計調查,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和重要産品,預備役人員的儲備與徵召,戰略物資儲備與調用,軍品科研、生産與維修保障,戰爭災害的預防與救助,國防勤務,民用資源徵用與補償,宣傳教育,特別措施,法律責任等。 [點擊閱讀全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副主任孫鎮平指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全國性的法律,必須是列入到附件(三)的法律才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目前沒有列入到附件(三)中。 [點擊閱讀全文]
總參動員部部長(少將)白自興介紹,建立科學合理、權威高效的國防動員組織領導體制,是提高國家動員能力的組織保證。根據憲法和國防法的規定,本法對國防動員的組織領導機構及其職權作了規定。一是依據憲法的規定,規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家主席的相應職權。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脅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發佈動員令。 [點擊閱讀全文]
總參動員部部長(少將)白自興介紹,在具體的一些條款設計上,國防動員法充分地考慮到尊重和保障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在這方面的規定比較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投資或者參與投資列入貫徹國防要求的建設項目和重要産品的企業事業單位,承擔戰略物資儲備任務的單位,給予一定的補貼和政策優惠。
二是,對因國防動員需要徵用民用資源的補償作了規定。
三是,對擔負國防勤務的人員所享受的待遇、補貼作了規定,並明確了因執行國防勤務傷亡的撫恤優待。 [點擊閱讀全文]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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