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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個人股票交易收入暫不徵個稅

 

CCTV.com  2009年09月19日 11: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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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晚報9月19日報道 福建首富、紫金礦業股東陳發樹“逃稅門”事件急劇發酵。陳發樹的代言人稱陳發樹減持後用於再投資,不屬於個人所得,不用繳個稅;而人民網刊發的文章則借用網友的話説,陳發樹不用繳稅的理由堪稱“史上最牛避稅理由”。國家稅務總局雖未直接就此事表態,但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國稅總局今後將加大對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者的徵管力度。

  陳發樹代言人發聲

  減持後又再投資不用繳稅

  證券日報昨日刊登了對陳發樹擔任實際控制人的新華都集團總裁助理李欣的採訪。對於記者提到的“北京稅務部門有關人士表示,自然人股東將在公司上市前取得的股權在公司上市後進行轉讓的,必須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李欣稱還不知道這個信息,“中國現有法律實行暫緩收取資本利得稅,即在二級市場減持可以暫緩繳稅。陳發樹個人持有的紫金礦業股票在二級市場減持所得收入,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李欣認為,如果套現後不再進行資本投資或産業投資,這部分才會真正成為個人所得。陳發樹在減持紫金礦業後資金都作了再投資(購買青島啤酒、雲南白藥股權),而一般繳稅都是在年底進行,這樣就不用繳了。

  有法學界人士表示,陳發樹之所以緊急買入雲南白藥,就是為了規避法律:賣掉紫金礦業趕緊買入雲南白藥,就相當於二級市場炒股,不用繳稅。對此,李欣稱:“我們沒有規避法律的想法。”

  網友質疑“最牛避稅藉口”

  老百姓花掉工資可否不繳稅

  對於陳發樹方面的最新説法,人民網昨日報道説,網友將此説法稱為“史上最牛避稅藉口”。有網友質疑,既然陳發樹個人套現花掉後(投資股票也是一種“花”法)可以不繳稅,以此邏輯,老百姓花掉工資也可不繳稅,其他企業也可將利潤再投資而不用繳稅,這樣下去,不僅會引發大小非減持套現風暴,國家也無稅可徵。有網友稱,怪不得陳發樹可以明目張膽地逃稅,新華都的高官簡直是“稅盲”,其説辭可稱為“史上最牛避稅藉口”。

  人民網記者還向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研究財稅的專家求證,他稱“不繳稅”説根本不成立。新華都的説法在我國稅法裏被分解成兩種情況,首先是大小非在減持套現的剎那,就已經取得了個人所得,就該繳稅;而其後的投資則不用納稅,但並不能説套現後再投資就不用納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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