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台灣行政部門負責人劉兆玄12日核定大陸配偶在台灣定居年限的配套辦法,預定14日開始受理大陸配偶的相關申請。
過去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居住,台灣每年設有12000人的數額限制,修正後,將不再設限。申請年限也由過去的8年改為6年。
12日核定的大陸配偶在台灣定居年限配套辦法,還包括廢除"大陸人民來臺工作許可辦法",未來大陸配偶只要入境通過面談,進入依親居留階段,不需要申請也不必等待就可以在台灣工作。據了解,目前在台灣和丈夫團聚,但沒有工作權的陸大陸配偶有32000多人,配套辦法實施後,可以申請在台灣工作的人數大陸配偶約有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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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