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最高法執行意見呈五大突破性亮點 提高效率防腐敗

 

CCTV.com  2009年07月27日 11: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當前,執行難問題並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執行工作規範化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執行的力度和時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執行人員消極腐敗現象時有發生。執行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依然突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成為影響法制權威和法院形象的一個突出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針對上述症狀下藥,規定了很多突破性的亮點措施。

  “此舉對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進一步深入推進執行體制機制改革、完成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司法改革任務等方面有著極其重要和深遠的意義。”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俞靈雨今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打破一人包案到底傳統執行模式

  現狀:一人包案到底的傳統執行模式尚未打破,執行權運行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容易産生執行不公和司法腐敗。司法資源配置不合理,資源不足和浪費現象同時存在,效率較低,成本較高。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執行體制未能有效建立,上下級法院的執行力量得不到有效整合,抗干擾能力弱,不能發揮整體效能。俞靈雨歸納現行執行職權配置存在以上三個問題。

  權威解讀:針對此,俞靈雨認為,應當進一步規範、優化執行職權配置,建立公正、高效、廉潔的執行體制。

  意見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執行工作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機構,原則上不執行具體案件,案件主要由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執行,也可以指定專門法院執行某些特定案件,以排除不當干預。

  “同時,科學界定執行審查權和執行實施權,並分別由不同的內設機構或者人員行使,實行科學的執行案件流程管理,打破一個人負責到底的傳統執行模式,積極探索建立分段集約執行的工作機制。”俞靈雨解釋説。

  成立執行指揮中心快速反應提速

  現狀:長期以來,各種阻礙執行的行為時常發生,暴力抗拒執行事件也屢見不鮮,不僅影響到了案件的順利執行和執行幹警的人身安全,也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權威,更是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不安全隱患,因此,需要建立一個執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處理各種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排除阻撓、干擾執行的違法行為,維持執行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權威解讀:司法實踐中,為了克服被執行人和財産難找的困境,不少法院推出了懸賞執行措施,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接受有關被執行人及財産下落的舉報,並積極與公安機關建立聯動機制,探索利用公安機關的資源優勢幫助查找、控制被執行人及其財産的方法。這些執行方式方法的實施,都需要人民法院建立一個快速反應機制,以便及時處理各種線索,發現、查找、控制被執行人及其財産。“近些年來,一些地方法院在這方面作了些有益探索,我們認為有必要推廣一些地方的經驗,成立執行指揮中心。”俞靈雨説。

  意見提出,各級法院要建立執行快速反應機制。要努力提高執行工作的快速反應能力,加強與公安、檢察等部門的聯絡,及時處理執行線索和突發事件。高、中級人民法院應當成立執行指揮中心,組建快速反應力量。有條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執行指揮中心。

  相關鏈結:

1/2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