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佈的《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行政訴訟立案工作,不得隨意限縮行政訴訟受案範圍,不得額外增加受理條件。”
《意見》提出,要妥善處理好“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三者之間的辯證統一關係,既要保證各項應對措施落實到位,又要保證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因權力違法濫用而受損,更要著力避免由此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
根據《意見》,上級人民法院要加強行政訴訟立案監督,對於符合立案條件不予受理的,及時予以糾正,防止因當事人告狀無門而到處上訪,激化社會矛盾。
此外,《意見》要求,全國法院要始終堅持法制統一原則,不能以犧牲法律為代價遷就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於那些以應對危機為藉口擅自突破法律規定,形成新的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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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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