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黨校刊物建議新官率先公示財産 不願意者應辭職

 

CCTV.com  2009年07月23日 03: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進入國內頻道

  中新網7月22日電 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登署名為劉日的文章指出,官員的家庭財産等信息很可能牽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屬於個人隱私。官員如果不願意盡義務公開財産,那就應該辭職。並提出應以“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率先公示財産為契機,將官員財産公示制度推進一步。

  文章稱,“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相對年輕、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們將要“進步”、將要“擔當重任”。所以,給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請他們率先公示財産,讓他們接受新的清廉的官場文化和規則最為合理。經財産公示後選出來的幹部既會給群眾以全新的形象,也會更加注意約束自己。

  文章分析説,這樣選擇突破口的好處,一是絕大多數幹部目前不用公開財産,幹部隊伍會比較穩定,並可大大減少推行官員財産公開的阻力。二是對想當後備幹部的人、想被提拔的幹部來説,率先公開財産,接受群眾監督,是理所當然的事,他們能夠接受這項考驗。三是對人民群眾來講,期盼已久的官員財産公示制度,能邁出這樣一步,他們肯定是高興的。

  文章指出,公示財産的時機,應當在自薦、推薦的環節,而不應當在任前公示那個環節。因為到了那一步,候選人的“後備”、“提拔”黨委已研究確定,再發現他財産有問題就被動了。想當後備幹部的人,想得到提拔的幹部,在自薦和被推薦時,首先要公開自己的家庭財産,以便於大家在下一輪的推薦中考慮是否還選擇你。

  文章稱,官員的家庭財産等信息很可能牽涉到公共利益,所以官員的財産狀況就不再屬於個人隱私。官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公開家庭財産,如果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資格,並受到撤職、開除等處分。

  文章提出,如能以“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率先公示財産為契機,將官員財産公示制度推進一步,既可保證今後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集中調整的質量,選出清正廉潔、德才兼備的好幹部,又可為下一步全面構建官員財産公示制度積累經驗。

  相關鏈結:

責編:李二慶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