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各地推進的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一項主要任務是“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即嚴格控制機構數量,中央規定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限額不得突破;對人員編制實行總量控制,各省(區、市)行政編制總額不得突破。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央編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這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進行督查,確保這“兩個不得突破”。
自去年以來,國務院機構改革、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等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陸續啟動,成效顯著。在改革推進的同時,一項尚不十分為人們熟知的工作也進入實施程序:中央編辦圍繞這幾項改革開展持續深入的督查,已成為穩步推進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今年下半年,除對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展開督查外,中央編辦還將對已印發的國務院部門“三定”規定落實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評估,並持續加強對各地嚴格控制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情況的督查。隨著近年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對機構編制進行監查特別是對該領域內違規違紀問題下“重手”嚴處,正在成為一種常態。
“12310”
給你“一雙銳眼”
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擅自設立機構位居舉報前三位
【重 點】
擅自設立機構、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等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問題,可能導致權力失衡,破壞政府形象,進而影響黨的執政能力。機構林立、政出多門、人浮於事,不僅嚴重降低行政運轉效率,而且人員規模的無序增長,浪費了大量寶貴的財政資金,給社會帶來負擔。同時,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以權謀私、賣官鬻爵、貪污腐化等違紀違法行為,危害很大。為此,中央編辦近年持續加大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的查處力度。
2006年1月1日,我國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帶有標誌性的舉措正式登臺——中央編辦“12310”舉報電話開通,成為機構編制工作的“一雙銳眼”。目前,中央編辦“12310”實行工作時間人工接聽、下班時間和法定假日電腦錄音,不僅可以24小時受理電話舉報,還能24小時受理傳真和電子郵件舉報。
“12310”電話為群眾舉報開啟了一道便捷之門。2006年,中央編辦“12310”舉報電話接到群眾舉報,河南舞鋼市市長于玲在調離前突擊超編進人。中央編辦監督檢查司及時責成河南省編辦查處。省編辦“12310”舉報電話接到群眾舉報,太康縣縣長劉旭勃在調整工作前突擊超編進人。當年5月,省紀委、組織部聯合下發《關於舞鋼市、太康縣兩起在黨委換屆期間違反規定突擊進人案件的通報》,不按程序個人簽批同意舞鋼市31個事業單位突擊進人105名的于玲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新任的平頂山市新華區區長職務;在行政事業單位嚴重超編的情況下違規突擊進人74名的劉旭勃則被黨內警告處分,並被免去太康縣縣長職務。
截至目前,“12310”運行良好,僅中央編辦“12310”舉報電話共接收電話、傳真和郵件一萬餘件。對一些情節比較嚴重、舉報線索比較清楚的案件,中央編辦監督檢查司進行了實地核查,一批被舉報查實的問題得到糾正,責任人受到處理。
據分析,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擅自設立機構問題位居舉報件前三位。而在舉報涉及的行政層級中,除有個別涉及國家部委外,其餘均為針對各地的舉報,且集中在縣、鄉兩級。其中,鄉鎮機構編制管理中的問題較為突出,約佔受理總數的1/3。
經過幾年探索,中央編辦和省、市兩級編辦已基本形成了立項受理、調查核實、提出建議、整改落實的舉報件辦理程序,舉報受理的各項制度不斷健全,舉報受理不斷規範,查辦質量不斷提高。
“官”多“兵”少
怪現象的背後
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的成因複雜
【重 點】
針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不時泛起的情況,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旭濤分析指出,首先是我國人口超編,然後是勞動力超編,導致機關和事業單位超編。緩解強大的就業壓力,很容易成為超編進人最直接的導因和藉口。
目前我國機關幹部升遷途徑比較單一,而幹部的各項待遇都與職務、級別密切聯絡,對機關幹部最直接、最實惠的激勵就是職務和級別的升遷。因此,一些地方的主要領導為了在短期內調動幹部的積極性或出於其他目的,違規提拔幹部,個別單位甚至出現了“官”多“兵”少、上級核定的編制還不夠安排領導的狀況。
一些領導幹部機構編制紀律意識不強,是“闖紅燈”行為頻發的內因。個別領導幹部把擅自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等違規行為看成是拓展事業、有魄力的表現,不以為過、反以為功。極少數領導甚至把機構編制看成是自家的自留地,完全把機構編制紀律拋在腦後。
陜西省渭南市公安局擅自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問題,性質就十分惡劣。2007年2月,渭南市群眾撥打中央編辦“12310”舉報電話,反映該市公安局擅自在其內設機構之下設立大量機構,並任命了近30名領導幹部。經陜西省編辦會同有關部門核查,舉報屬實。2007年4月,渭南市公安局撤銷了31個違規設立的機構,並免去了28名人員的領導職務。
專家指出,儘管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強調機構編制紀律,但長期以來機構編制監管缺少明確的法規約束,而文件要求比較原則,難以作為處理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的依據。
“社會各界對機構編制情況也缺少了解,社會監督薄弱。”劉旭濤認為,長期以來,各級政府、機關的機構編制情況並不對外公開,人民群眾甚至本單位職工對本單位核定的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實有人員情況知之甚少。這種情況就給超編、混編甚至“吃空餉”等暗箱操作的行為提供了方便之門。
機構編制嚴肅性
有規可循
探索建立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機制
【重 點】
經過3年多運行,“12310”舉報受理得到了各界初步認可,但受理舉報數量與各方熱切期待之間仍有不小的差距。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坦言,目前受理的主要困難,在於社會對機構編制工作缺少了解,舉報電話的知名度還不夠高。他強調,下一步中央編辦將繼續加大對群眾舉報問題的直接查處力度,同時加大對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的指導和督辦,做到對群眾舉報的問題件件有回音,事事抓落實。
人們注意到,為維護機構編制紀律的嚴肅性,2008年2月,中央編辦、監察部已發佈《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明確了糾正違反機構編制紀律行為的處理措施,為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受理和查處違反機構編制紀律問題提供了有力依據。而就在一個月前,中央紀委又頒布了《機構編制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更填補了機構編制法制建設中的制度空白,這將有力地、針對性地解決機構編制管理中的一些突出問題。
中央編辦有關負責人強調:“我們將繼續認真研究分析群眾舉報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法制化,使機構編制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懲處不斷加力、預防更須加強。目前,中央編辦已著手探索建立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機制。借鑒紀檢部門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做法,去年以來,中央編辦針對監查中存在“重事後查處輕事前預防”問題,總結一些地區開展的機構編制責任審計、將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目標考核內容、將機構編制管理的相關內容納入黨校和行政學院幹部培訓範圍等經驗,在大量調研基礎上,正在抓緊制定對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進行預防教育的意見,力爭早日出臺。(記者 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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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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