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浙江慈溪環保系統腐敗窩案:私下買賣排污指標

 

CCTV.com  2009年06月18日 09:5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檢察日報   

  企業排污不符合環保規定卻能輕易過關,企業主標榜跟環保局人員關係很鐵……檢察官從這些不正常的現象入手,查出了一個環保系統的腐敗窩案——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到當地環保系統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活動,檢察官精心準備的案例,正是半年前發生在環保系統的腐敗窩案。

  有人私下買賣排污指標

  2008年3月,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反貪局收到了一封舉報信。信中反映當地企業存在嚴重的違法違章建築現象,卻遲遲得不到處理,而且企業主到處托關係,想抹平此事。反貪局經過初步調查,認為有一定的偵查價值,遂向該院檢察長陳賀評請示。陳賀評果斷決策,要求馬上開始偵查。

  3月26日上午,個體老闆龔某被辦案幹警叫到反貪局談話。然而他避重就輕,只交代了在處理違章建築過程中向有關人員贈送煙酒和萬寶龍金筆等物品的事實。講到他個人的簡歷時,細心的辦案人員發現,他曾經挂靠一個電鍍企業從事電鍍加工,私下進行排污指標買賣,並在污水排放和試生産都不符合環保規定的情況下輕易過關,始終沒有受到處罰,而且龔某還標榜與環保局人員關係很鐵。

  經分析,檢察官認為環保監管環節很可能存在權錢交易行為,決定對龔某立案偵查並依法刑拘。

  刑拘對龔某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壓力,他嘟嘟囔囔地説:“我在2002年以後錢不多了,自己不可能去送錢的。”辦案人員憑著職業的敏感性,意識到龔某2003年之前可能有重大行賄犯罪事實,當即對他進行耐心勸導。慢慢地,龔某的頭上冒出了細細的汗珠。隨後,他交代了2002年7月向慈溪市環保局原局長徐紅軍行賄10萬元的事實,並交代這10萬元由自己和馮某各出5萬,是他出面去送的。

  環保局長家裏搜出50多張銀行卡

  隨後,辦案人員立即找馮某核實這一情況。在馮某公司附近守候了一天后,馮某終於出現了。辦案人員立刻上前表明身份,希望他到檢察院走一趟。

  這個曾經屢次向有關人員“攻關”的老手好像早料到了這一天,一聲不響就邁上了警車。到了檢察院後,他就交代了向相關業務單位行賄的事實和經過。隨後,又供認了與龔某各出5萬元向徐紅軍行賄10萬元的事實。

  4月2日當晚,檢察機關依法將徐紅軍傳喚到檢察院。按照事先制定的訊問計劃,向他講明了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敦促他如實交代所有犯罪事實。而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徐紅軍,交代了收受企業銀行卡共3萬餘元的事實後就“卡殼”了。

  次日淩晨,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他刑事拘留。上午8時許,檢察機關依法對徐紅軍的家中和辦公室進行搜查。在徐的家裏查獲了中國銀行、農業銀行等各類銀行卡50多張,價值10余萬元。因為銀行卡採用實名制,辦案幹警就按圖索驥,很快查清了銀行卡的來龍去脈。

  洗腳時收受賄賂

  徐紅軍1998年調到環保局任副局長,兩年後升為局長。他自恃資格老、見識廣,跟檢察官搞起了迂迴戰術,口口聲聲稱自己如何注意把持自己,沒有收過現金等等。

  “你收的錢,很多人都是知道的。”辦案人員説。

  徐紅軍故作鎮定地説:“我買的那輛本田雅閣當時在環保局的民主生活會上就講了,這部車我花了15萬買的,對方老闆還給我出了條子,上面註明這輛轎車作價15萬元。”辦案人員不露聲色,就從這輛車的過戶等情況逐一進行訊問。漸漸地,徐紅軍從一開始的高嗓門到沒聲了。

  辦案人員見火候已到,就順勢點明:“對於像你這樣現職的正處級幹部,沒有足夠的證據我們是不會對你採取措施的。”徐紅軍抬頭望了一眼檢察官,低頭不語。辦案人員追問:“你受賄最大的一筆是多少你自己最清楚,你一個受黨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不要再執迷不悟了。”

  此時的徐紅軍,完全沒有了初時的氣勢,喃喃自語地説:“看來我應該要講清楚了……”

  接著,徐紅軍交代了自己受賄的經過:“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胡某跟我説他買了一輛本田,問我要不要?我説要。他説這輛車作價15萬元,你拿5萬就好了。過了幾天,我就去把車拿來了,並拿了5萬元給他。胡某給我兩樣東西,一份協議和一張15萬元的收條。2002年一天晚上,我因為幫龔某協調他與股東蔡某的矛盾,約龔某在慈溪國際大酒店吃飯。飯後我們去洗腳,龔某讓我把一塑料袋東西帶走,我沒要就下樓了。當我發動車打算走時,龔某把那個塑料袋放在副駕駛座上。我把這一塑料袋東西帶回家了,發現裏面共有10萬元錢……”徐紅軍一一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受賄事實。

  深挖窩案串案

  徐紅軍案成功突破後,檢察院決定深挖窩案、串案,反貪幹警隨即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較量。

  辦案人員分析案情時認為,行賄人馮某辦任何事情,都是以錢開路,一旦事情辦成,就不再繼續行賄,對受賄人並不真心感激。只求自保的馮某應該比較容易攻破,遂決定先緊盯馮某不放。

  果不其然,馮某經過檢察官勸導後,很快交代了一起行賄事實。2002年辦理電鍍企業的時候,為了廢水處理的事情,向時任環保局監理站站長的許士梅行賄2萬元。還交代通過另一行賄人蔡某的引見,向環保局的某個副局長送過錢。

  據馮某交代,蔡某是環保局的常客,跟某個領導沾親帶故,關係很廣,只要跟環保局打交道的事,他都能馬到成功。

  辦案人員將蔡某“請”到了檢察院。蔡某已經知道馮某和龔某出事了,心裏已有準備,而且蔡某非常狡猾,一會兒説給時任環保局副局長的沈慧芳好像送了500美金,一會兒説好像送了1000元人民幣,跟辦案人員拖延時間,玩疲勞戰術。

  經分析,辦案人員認為雖然蔡某交代不穩定,但是向沈慧芳行賄的事實是穩定的。沈慧芳被“請”到檢察院之後,辦案人員輕描淡寫地説:“蔡某正在檢察院接受調查,你知道了吧?他交代了什麼情況,我想你應該也想到了吧。”

  “我知道了,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2000年的上半年,蔡某在環保局的辦公室裏送給我1.2萬元人民幣……”沈慧芳供述了受賄的事實。辦案人員馬上對她的供述進行了固定,並對蔡某再次進行訊問,當辦案人員假裝無意説漏蔡某送錢的數額和地點時,蔡某的臉色由紅轉白,由白轉紫,供述了行賄事實。

  就這樣,經過近4個月的連續奮戰,慈溪市檢察院反貪局成功查處了環保局原局長徐紅軍、前任局長高國文,副局級調研員沈慧芳等7人受賄窩串案。至此,寧波市首例環保系統窩串案成功告破。2008年年底,經檢察院提起公訴,他們均被法院作有罪判決。

  法院以受賄罪分別判處徐紅軍有期徒刑十一年,沒收財産11萬元;沈慧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許士梅有期徒刑八年;環保局法規科原科長蔡勝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其他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一審判決生效後,他們均未上訴。(曾祥生 周君君)

  相關鏈結:

責編:汪蛟龍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