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邊振甲今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中,主要履行了四項職責:
第一,加強監管,確保防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對合法的藥品生産企業、醫療器械生産企業生産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藥品、醫療器械要加強質量監管。我們已經發出了一些通知,包括派人到相關的工廠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是確保防控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第二,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研發和生産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中,我們配合生産企業做好準備,提前介入,提前和他們一起溝通如何符合國家的規範要求,如何符合國家規定的申報註冊的程序,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進行審查。
第三,做好特別審批工作。在防控工作中,涉及到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藥品、醫療器械,我們建立了特別審批渠道,不受節假日的限制,只要符合程序,是安全的、有效的,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都會啟動特別審批程序,以滿足國內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需要。
第四,加大打擊假劣藥品力度。凡是發現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關的假藥、醫療器械,我們堅決予以打擊。尤其在當前全國都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過程中,我們更加嚴密地做好打擊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相關工作,一旦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我們都會嚴厲打擊,確保防控藥品、醫療器械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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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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