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四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消息説,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和《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並將於二00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這兩部司法解釋在《物權法》等法律規定框架內,立足審判實踐需求,著力於增強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
近年來,隨著中國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入,涉及物業權益的糾紛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審判實踐面臨的壓力與日俱增。
最高人民法院自二00三年初起,即著手展開制定涉及物業權益糾紛案件處理司法解釋的相關準備和調研工作。二00七年初,《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立項。此間,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廣泛的調研、分析與論證,多次徵求了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經過數年的起草制定工作,兩部司法解釋最終出臺。
這兩部司法解釋涉及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及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若干熱點、難點問題,具體包括:業主身份的界定、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劃定、面積人數的計算方法、業主權利義務的範圍、車位車庫糾紛的處理、業主自治重大事項的範圍、住改商糾紛的處理、利害關係業主的認定、業主撤銷權的行使以及業主知情權的保護等;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的約束力及效力、物業服務企業的違約責任承擔、業主妨害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責任承擔、物業費糾紛處理、物業服務合同的解除及相應糾紛的處理、物業使用人的準用等。
兩部司法解釋的出臺,對全面貫徹落實《物權法》等法律規定,指導人民法院開展好相關審判工作,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和諧有序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及物業服務法律關係秩序,都將起到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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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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