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創新催生了以創業富民為主要特徵的“浙江模式”,使浙江人獲取和積累了可觀的個人財富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孫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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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來,人多地少、資源稀缺的浙江“窮則思變”,不斷打破收入分配的舊體制束縛,激發社會經濟發展動力,成為人均GDP增長最快的省份。浙江“藏富於民”,反映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是國內較低的幾個地區之一,而城鎮居民收入等“富民指標”則連年高居全國前列,農民人均收入連續24年“領跑”全國。
剖析浙江的實踐,在初次分配領域的不斷突破與創新,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第三次分配”領域作為有效補充,激發了人們的勞動、創業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和群眾生活的改善。
浙江富在初次分配
浙江富,很大程度上在於浙江農民富。
上世紀80年代,浙江農民率先“洗腳上田”,務工經商,在全省迅速出現了“百萬農民創業,千萬農民就業”的局面。目前,浙江農民人均收入中八成以上來自工資和家庭經營,工資性收入對現金收入增長的貢獻率超過50%。
另一方面,浙江在加快城市發展的同時,注重農村發展。其農業已由傳統農業轉變為生態高效農業,來自浙江省農辦的數據顯示,2008年,雖然農業産值比重在浙江GDP中降至6%,但浙江農業增加值達1095億元,首次突破1000億元,是1978年的30倍還多。農村經濟由從原來單一的農業經濟發展為一産、二産、三産共同發展的綜合經濟。現在,浙江80%農村勞動力在非農業領域就業,非農業收入已佔該省農民收入2/3以上。
一系列富農政策使浙江農民、市民收入並駕齊驅增長。據統計,2008年浙江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9258元,比上年增加993元,連續24年位居全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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