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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關於禁止未經授權通過網絡傳播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19年春節聯歡晚會相關節目的通知

新聞頻道 來源:國家版權局 2019年02月03日 13:17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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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國版發函〔2019〕3號

國家版權局關於禁止未經授權通過網絡傳播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19年春節聯歡晚會

相關節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各相關網絡服務商: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春節聯歡晚會節目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深受人民群眾喜愛、傳播影響範圍廣泛的重要文化産品。為維護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19年春節聯歡晚會相關節目(以下簡稱“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網絡版權傳播秩序,現將2019春晚相關節目納入國家版權局重點作品版權保護預警名單,禁止未經授權進行網絡傳播,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央電視臺)授權,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CNTV.cn/CCTV.com)獨家享有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2019春晚的權利。

  二、除愛奇藝、騰訊、優酷、快手、新浪微博、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已獲授權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通過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IPTV、OTT平臺提供直播、點播、下載等服務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視頻、音頻、圖片等作品。

  三、各網盤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戶違法上傳、存儲並分享2019春晚相關節目。提供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的網絡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戶在博客、微博、微信、播客、個人主頁等公眾賬號上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各網絡服務商應當及時受理、加快處理針對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投訴舉報。

  四、各地版權行政執法監管部門應當對本地區主要網絡服務商發出針對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版權預警提示,加大版權監測監管力度。對於未經授權通過信息網絡非法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應當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查處。

  特此通知。

國家版權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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