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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的江河湖泊資源和多樣的水生態環境,是江蘇的一大特色和優勢。近年來,隨著江蘇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推進,一些地區入河入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而隨著河長制的全面推廣,江蘇河湖水環境逐漸改善,管護水平不斷提升。
【江蘇“河長制”將寫入地方立法】
日前,《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提出將“在全省河道等水域全面實現河長制”,並明確各級政府管理責任,要求各地加強河道環境整治,限期消除黑、臭、臟河道。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農委辦公室副主任呂飛説,《條例(草案)》通過立法把江蘇河長制好的經驗、做法、政策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將河道保護與開發利用、環境綜合治理等納入法制化軌道,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來保障河道防洪、通航和生態環境安全。
【五級河長全面遏制侵害河湖行為】
據了解,自2007年無錫市創新性探索實行了以水質達標為主要目標的河長制後,江蘇首先在太湖流域15條主要入湖河流 實行由省級領導和市級領導共同擔任河長的“雙河長制”,並先後在全省、全國範圍內推廣。通過強化規劃引領、綜合治理、控源截污、巡查考核等舉措,目前,全省骨幹河道的河長基本落實到位。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7%,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廣大群眾的生産生活環境持續改善。
江蘇省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程煒説,實施了河長制以後,河長的政府負責人可能在換,但是河長治污的責任沒有換。
今年3月份起,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河長制全面升級:將著手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體系,實現省內河道、湖泊、水庫的全覆蓋,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省現代河湖管理保護規劃體系,人為侵害河湖行為得到全面遏制。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郝朦 龔俊傑 陸嘯 楊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