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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買論文涉抄襲被解聘 代寫機構卻逍遙法外

中國新聞來源:新京報 2016年08月15日 10:02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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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副教授買論文涉抄襲被解聘 代寫機構卻逍遙法外

  昨日,第一論文網首頁顯示,提供代寫論文及諮詢服務。 網絡截圖

  近日,安慶師範大學2012屆畢業生金鵬舉報稱,遵義師範學院人文與傳媒學院副教授趙井春,2013年公開發表的《論劉震雲官場小説的批判性》一文,抄襲自己的本科畢業論文。

  “我的畢業論文一萬多字,是在多位老師指導下寫的。”金鵬表示,對方發表的文章與自己論文完全相同,連標題、二級標題等,都沒有改動。“我的論文沒有公開發表過,可能是同學間傳送時洩露了。”

  隨後,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趙井春承認抄襲論文,並表示自己抱著僥倖心理,花3000元從仲介處購買,收到論文後也未作任何修改,直接轉投《遵義師範學院學報》。

  該校也成立調查組,認定趙井春侵佔他人學術成果屬實,學術不端行為情節較為嚴重。該校宣傳部部長羅良金告訴新京報記者,學校作出處理決定:解聘趙井春副教授職務;對該論文宣佈撤稿,並登報聲明登出;終止、撤銷其承擔的各類科研項目,兩年內取消其項目申請資格。

  此前,這篇論文曾出現在趙井春2013年高教系列職稱評審通過名單上,幾個月後,趙井春從講師被聘為副教授。羅良金解釋説,因為這篇是本科生畢業論文,沒有公開發表,學報系統審核時確實查詢不到。

  新京報記者發現,論文代寫機構遍佈,根據對方學歷、題目、刊登平臺等“開價”,有的千字收700元。且多家提供代寫代發一條龍服務。

  在論文買賣中,多家論文代寫機構稱,保證原創。對此,專家表示,絕大多數代寫機構出産的論文都非原創。一旦被查出,購買者將面臨相關處罰,而代寫機構和個人卻難追責。

  ■ 對話

  新京報記者獨家對話論文原作者金鵬:

  對方一念之差,別一棍子打死

  新京報:怎麼想到上網查看2012年的論文?

  金鵬:8月3日上午,辦公室里正好有個同事説要發表論文,來請教我。我就隨手在網上搜索,結果看到知網和萬方系統都有這篇文章,署名不是我。我立刻點進去查看內容,發現幾乎一模一樣。

  新京報:當時什麼感受?

  金鵬:非常氣憤。因為自己平時很喜歡寫東西,看到文章被盜用,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新京報:如何發佈的舉報信息?

  金鵬:我在自己的微信公號上描述了論文創作的過程。當時確實下了工夫,很珍惜這份成果,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抄襲者主動找到我,給一個解釋。

  新京報:論文如何外泄的?當初有想過發表嗎?

  金鵬:畢業那會兒有學弟學妹想借鑒,我就把論文電子版發給他們了,可能洩露了出去,最後到了仲介手裏。

  我之前打算走學術道路,考研英語成績沒過關,(當年)四月底一直忙著找工作,參加各種考試。有想過發表論文,考慮到本科生發表難度大,又放棄了。

  新京報:事發後,對方是怎麼解釋的?

  金鵬:8月6日,趙井春老師給我打了兩個電話,他很誠懇地道歉,承認是自己的錯誤。他告訴我,仲介説這篇論文是仲介機構的人原創的,他以為花3000元等於是買了別人的著作權,所以沒怎麼改動,直接拿來用了。完全沒想到這是一篇本科生的畢業論文。

  新京報:最近你又發公號表示不再追責,希望學校能從輕處理?

  金鵬:我知道他不是故意全文抄襲我的作品,而且遵義師範學院也成立了調查組,社會關注度也很高,我覺得他已經受到了應有的處罰,沒必要再繼續深究了。

  這兩天,我看到學校對趙老師的處罰,再加上輿論譴責的聲音很多,相信他承受了很大的壓力。我查看過他的履歷,知道做學術的辛苦,他也和我提到2013年上半年的學術壓力很大,投出去的論文都沒回應,可能又在評職稱的關口,一念之差,希望不要一棍子打死,應該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

  新京報:你對事情的處理結果怎麼看?

  金鵬:我覺得學校的處罰挺嚴厲的。如果以後網絡搜索這篇文章,在知網、百度文庫等地方能把署名更正一下就更好了。

  ■ 縱深

  1

  有論文代寫機構“千字收七百”

  趙井春稱,論文是花3000元從仲介處購買。昨日,新京報記者搜索“論文代寫”,查詢到星論文網、無憂論文網、第一論文網等多家代寫機構,且網站首頁均有代寫諮詢的對話框。

  星論文網的余姓工作人員表示,提供期刊論文代寫代發一條龍服務,1400元,“撰寫者都是在校博士生,保證原創和質量”。

  無憂論文網的在線諮詢人員則提供了一個網址,打開後為“代寫需求單”,包括論文題目、期望價格、字數要求等多項內容。對方提示,按具體要求填寫後,會有專業代寫老師郵件告知所需寫作時間和價格。

  在淘寶首頁,新京報記者輸入“論文”兩字,在頁面右側,出現一排標注為“高端定制”、“文章代寫”字樣的網店。

  部分商家較隱晦,“誠信代筆工作室”的商品信息分類寫著“宣傳文案”;也有商家公開叫賣,“正規期刊徵稿總編輯部”店家網頁內直接顯示為“論文發表評職稱省級國家cn期刊職稱論文代發醫學教育經濟電力文章(原文如此)”。

  多個商家均表示,代寫論文沒有問題。根據對方學歷、題目的不同,價格和完成時間也有差異。

  在接受詢問的四家代寫論文機構中,千字價格150元到700元不等,撰寫者依據買家刊登的學術期刊等級不同,分為本科生、碩博在職和大學老師三類,同時承諾絕對原創,後期包修改,直到順利發表。此外,部分商家還提供代發服務,代發價格500元到1000元不等。

  2

  本科畢業論文未收錄有“市場”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介紹,代寫論文産業鏈的存在,首先來自畸形的論文需求。“我國高校對學生求學和對教師考核、評級,都要求發論文”。

  其次,我國高校把論文發表數量,作為重要的辦學政績。有學校在評價師生時,只要求提交發表論文的題目、期刊等,根本不對論文本身進行閱審。這導致一些急功近利的師生走“捷徑”。

  在論文買賣中,多家論文代寫機構稱,保證論文的原創和質量。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校老師表示,絕大多數代寫機構出産的論文都非原創。“部分來自抄襲拼湊,另一部分則是收購未發表的論文,收購渠道可能是接手論文的每個環節”。

  趙井春從仲介處購買的論文,最終查明為金鵬的本科畢業論文。而這篇論文甚至出現在其高教職稱評審通過名單上。校方稱因“本科生畢業論文未公開發表”,學報系統審核時查詢不到。

  熊丙奇表示,目前,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論文是通過學術期刊網上傳,但幾乎所有學校的本科生畢業論文,都沒有收錄進學術期刊網。

  他分析,原因或為學術期刊認為本科生的論文質量不高。但“這為論文代寫機構提供了可乘之機。不少代寫機構低價收購未發表的本科論文,再轉手賣出,從中賺取差額。”

  “即便購買的論文順利發表,也不意味著是原創。”熊丙奇提醒,代寫機構完全可以利用學術數據庫檢索的時間差,抄襲剛發表或已寫好通過答辯但卻沒有錄入學術數據庫的論文。這樣的論文,即便逃過學術期刊的審查,也遲早會曝光。

  3

  買論文有處罰規範,賣家難追責

  教育部《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規定,“剽竊,抄襲,侵佔他人學術成果”應認定為學術不端行為;《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也明確規定,學位論文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可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獲得學位的,授予單位可撤銷其學位。

  趙井春抄襲論文事件被認定為情節較為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其本人也被解聘副教授職務。而對於為其提供論文的仲介機構,目前卻未有處罰措施。

  中國傳媒大學副教授任孟山提到,雖然高校對抄襲論文的學生和老師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但是針對代寫機構和個人,目前國內沒有相關法律明文禁止代寫論文業務,這一塊的規範和管理還是空白。

  熊丙奇也談到,代寫論文的原創“承諾”不靠譜。而購買論文者一旦被揭露涉嫌抄襲,除了要被追究學術不端的責任外,抄襲的責任也將由本人承擔。此外,他很難追究代寫機構不講信用的責任,因為這種行為本來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慕公律師事務所的劉昌松主任認為,代寫論文相當於考試中出現替考的行為,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樣的,這種做法破壞了學務制度、考試製度,主管部門應依據教育部的部門規章進行制止和處罰。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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