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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則關於“十大最毒化粧品”的新聞開始在網上流傳。這則新聞靠譜嗎?且聽分解。
有媒體刊發“十大最毒化粧品”的新聞[1],內文稱,信息來源於美國的一個非營利機構“環境工作小組”(Environment Work Group,EWG)。但需要澄清的是:第一, EWG只是一個民間機構而已,其發言是否靠譜還需就事而論;第二,謠言粉碎機調查員並沒有在EWG的官方網站上找到與“最毒化粧品”有關的公告,與新聞中描述的“環境工作小組根據化粧品中含有的已知或者可疑的化學物質羅列出10大最毒化粧品”不符。經過搜索後發現,“最毒化粧品”其實脫胎于彭博社(Bloomberg)于12月3日發佈的一個幻燈片[2]。接下來,我們就來點評一下其中不實和歪曲的內容。
1. 新聞原文:“‘在個人護理産品中,大約添加了10500種化學物質,但在過去的30年,其中只有13%是經過安全測試的。’環境工作小組稱。”
真相: 這句話確實來自於環境工作小組官方網站上的一篇文章,不過原文是“11 percent”,引述以後變成了“13%”[3]。另外,即使是原聲明,對原料安全性的指責也是不實的。事實上,化粧品中的任何成分都有安全性相關的測試,結果可以在材料安全性數據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4]中找到。
2. 新聞原文:“美國媒體稱,化粧品在美國並不像食品和藥品一樣被監管,美國的藥品監管局也沒有對化粧品成分的標準以及相關安全有召回的責任。”
真相: 無論是在美國還是中國,化粧品都會被單獨劃為一個類別管理,與食品和藥物一樣都歸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管理。在FDA的官網上,可以看到化粧品(Cosmetics)這一個類別,同時“關鍵話題”(Key Topics)中明確有“産品與成分安全”(Product and Ingredient Safety)這一條。我國也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法規,是為了保障化粧品安全、規範製造商行為而設定的。再看看美國各類産品的召回信息[5],從中能了解到FDA對化粧品是有召回責任的。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頁面截圖
3. 新聞原文:“在20世紀30年代,數十位美國女性在使用某睫毛膏産品感染後失明,一人甚至死亡。該産品就包括P-苯二胺,這種未經過測試的化學物質可能會在面部和眼皮引起水泡及潰瘍。而這種物質如今仍在化粧品中廣泛使用。”
真相: 的確有這樣一場慘痛的事故,但這些女性使用的並不是睫毛膏(mascara),而是一種叫做Lash Lure的染睫毛劑。睫毛膏是為了暫時性改變睫毛的外觀,而Lash Lure像染發劑一樣,是為了永久性地改變睫毛的顏色。那時人們並不了解p-苯二胺的毒性,卻貿然在眼部使用它,因為眼內黏膜要比正常皮膚脆弱得多,最終導致數十人失明,一人因感染而死亡。這場慘痛的事故促使FDA于1938年出臺了化粧品管理規範[6]。而今,這種成分在中國屬於“化粧品組分中暫時允許使用的染發劑” ,即可以在染發類化粧品中使用的成分;並且必須在産品標簽上標注“含苯二胺類”、“不可用於染眉毛和眼睫毛”等警示[7]。此外,目前已經有不含p-苯二胺的染發劑。
4. 新聞原文:“防曬霜中的有效成分可能能幫助抵禦紫外線,但在動物試驗中也會導致甲狀腺以及大腦的一些問題。”
真相: 這樣嚴重的後果,最容易讓消費者心生恐懼。但是,防曬霜的有效成分有許多種,不指明是哪種防曬劑、什麼“動物實驗”,什麼劑量,這樣的指責又有什麼價值呢?即使是水,也可能因為飲用太急而導致腦水腫啊。
5. 新聞原文:“化學防曬劑羥苯甲酮是把‘雙刃劍’,一方面能抵禦紫外線,但卻在某種情況下也會導致對陽光的過敏或不良反應。而這種化學物質還會被人體皮膚吸收,97%的美國人身體內都積聚了一定量的羥苯甲酮。”
真相: “羥苯甲酮”(Oxybenzone)的正確譯名應該是“二苯酮-3” 。二苯酮-3在透過角質層之後,被光照60分鐘以上會産生比未涂防曬劑時更多的活性氧,而氧自由基可能傷害到皮膚,這是實情[8];慶倖的是,這種不良反應可以通過配方的改良而減小。經過20餘年的使用,歐盟的消費品科學委員會(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onsumer Products ,SCCP)于2008年12月發表了有關二苯酮-3的意見:“SCCP認為,若防曬霜中二苯酮-3濃度不大於6%,或所有化粧品中濃度不大於0.5%作配方保護之用時,除卻可能導致接觸過敏與光敏外,它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産生危害。”[9](詳細內容請參考 《防曬霜對皮膚有害嗎?》 )
6. 新聞原文:“(化粧品中的)棕櫚酸視黃酯。在動物試驗中,該物質可能導致癌症。”
真相: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並未將棕櫚酸視黃酯(Retinyl Palmitate,規範名稱為視黃醇棕櫚酸酯)劃為(可能)致癌物。相反,視黃酸類化合物對預防皮膚癌有著積極的作用[10]。自1985年起至今,有關化粧品中視黃醇棕櫚酸酯安全性的實驗與討論一直在進行著。個人護理産品協會(Personal Care Products Council,PCPC)[注1]的首席科學家約翰 貝利(John Bailey)去年發表了聲明,反駁EWG對視黃醇棕櫚酸酯的指控[11]。環境工作小組(EWP)曾于去年向FDA遞交請願書[12],請求儘早發佈完整的安全性報告。但由於某項實驗存在問題導致結果不可信,FDA至今沒有給出正式報告。
7. 新聞原文:“(腮紅中的)芙蓉石以及硅石已經被認為是可能的致癌物,並且長期使用經證明對人體免疫和呼吸系統産生有毒作用。”
真相: 芙蓉石和硅石都是晶態二氧化硅(silica)。長期接觸一定濃度的晶態二氧化硅粉塵下,的確會引發癌症等問題[13]。但日常正確使用腮紅時,揚起的粉塵濃度不高,暴露時間短暫,因此並不會産生這樣嚴重的後果。
8. 新聞原文:“眼影中同樣也含有有害物質,並且能夠被人體吸收,導致潛在的健康風險。”
真相: 同樣的內容,在Bloomberg的報道原文[2]裏是指kohl而非eyeshadow。Eyeshadow是指我們常見的眼影,而kohl是一種傳統原始的化粧品,類似古埃及人使用的眼影,僅在某些地區可見。FDA提醒消費者,不要使用kohl,並且一定不要讓孩子碰到它,因為它們含有(過量的)鉛、銻等重金屬鹽[14]。而合格的現代化粧品,從原料到成品有著嚴格的質量把關,只含有極少量的重金屬雜質。
9. 新聞原文:“Orly和其姐妹品牌SpaRituals等指甲油製造公司在聽到消費者的擔憂之後,去掉了三大有毒物質甲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和甲醛。這些物質被指致癌以及導致出生缺陷。”
真相: 這一條指責讓人哭笑不得,既然Orly指甲油已經去掉了三大有毒物質,怎麼還會在黑名單上。指甲油中含有的有機溶劑一直被詬病,而各大廠商也在竭力使用安全性更好的原料。(詳細內容請見 《“腐蝕”泡沫塑料的指甲油》 )
10. 新聞原文:“香味往往都在化粧品中使用來掩蓋化學物質的味道。這些物質可以導致頭痛、氣喘和哮喘。”
真相: 沒有香料,你的睫毛膏和面霜聞起來可能會像哈喇的豆油一樣噁心,這是我使用無香料産品的親身體驗。不少消費者也喜歡香味給帶來的愉悅感。新聞所指的頭痛、氣喘、哮喘可能是對某種香料過敏而引起的,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並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11. 新聞原文:“一些潤唇膏還仍然含有鉛,該物質能夠被人體吸收並聚集,可能會導致學習和行動的障礙。”
真相: 各國對唇膏成品或是原料中的鉛含量都有著嚴格的限制,極微量的除不盡的雜質不會“導致學習和行動的障礙”。當然,這裡指的是合格産品。唇膏中鉛的問題請參考 《口紅可含鉛,硬幣能檢驗?》
12. 新聞原文:“洗髮水和沐浴乳中為防腐所使用的甲醛可能導致癌症以及皮膚過敏。”
真相: 個人護理用品協會(CTFA)曾針對個人護理用品中的甲醛緩釋類防腐劑發表過聲明[15],指出個人洗護用品中含有的微量甲醛是安全的。少數人對甲醛過敏是不可避免的,正如有人對芒果過敏也有人對雞蛋過敏,重要的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産品。以此為理由否定甲醛緩釋類防腐劑的使用價值,是不恰當。
[注1] | 曾用名:美國個人護理行業協會(Cosmetics Toiletries Fragrance Asociation,CT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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