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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元春首倡生物質能源主導論

 

CCTV.com  2011年09月20日 23:4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內容速覽]  石元春 能源形勢 林業産業 能源産品 能源資源 能源政策 十一五 三農 化石能源 十二五

  “十一五”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但不均衡性日見突出。光伏、太陽能等産能已躋身世界前列,生物質能源卻舉步維艱。面向“十二五”,生物質能源應該如何邁步前行?兩院院士石元春為此次再發新聲——

圖為:石元春院士在吉林輝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質顆粒生産現場調研(陳萬海 攝)

  石元春自稱是“80後”。

  這位已屆耄耋之年的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兩院院士,12月8日在《科學時報》發表萬餘字的《生物質能源主導論》。其中“我國需要新的國家能源戰略”、“發展可再生能源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導是大趨勢”等觀點,以及對我國“十二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一系列建議,顯示了石元春人民科學家勇於擔當的品格和思想光彩。

  自主、安全、積極轉型是底線

  諸多出國考察歸來的專家,對歐美大國重視生物質能源發展感慨不已,又不禁心生疑惑:為什麼生物質能源到了中國就蔫了呢?

  石元春對此一語中的:“我國需要新的國家能源戰略。”

  石元春推崇“筆桿子”、“槍桿子”之説。觀點明晰、論證嚴密、文風酣暢、言詞犀利是石元春的風格。但在“風格”之上,有著深刻的“功利”追求:《生物質主導論》副題是“為編制國家‘十二五’ 規劃建言獻策” ,文章導語更是直言:“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11月初在北京宣佈啟動全國人民為編制‘十二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作者謹以此文相獻。”

  “我國需要新的國家能源戰略”源於石元春對國內國際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深入觀察和思考。石元春認為:“能源資源極貧,需求與缺口劇增,事實上的立足國外,以及在化石能源上的大刀闊斧和一擲千金,而在可再生能源上遮遮掩掩和裹足不前的現實説明,我國的能源形勢已經相當嚴重,病得不輕了。”

  “當今世界,經濟即國力,能源是基礎。”石元春認為,近10年中國和世界能源形勢變化實在太大了,早先提出的48字能源方針和現行能源政策應該重新審視與評估了,需要研究和制定一個新的國家能源大戰略,其關鍵詞至少有“自主”、“安全”與“積極轉型”。

  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導是大趨勢

  石元春認為,能源轉型主要是指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逐漸替代,而各國殊途同歸地走上了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導之路。

  石元春梳理了美國、歐盟、巴西、印度等的能源轉型歷程。上個世紀70年代爆發的世界石油危機,開啟了全球能源轉型之路。全球石油消費大國美國,自1999年發佈了《開發和推進生物基産品和生物能源》的總統令,2003年生物質能源就為美國提供了1億噸標煤的能量,佔美國能源消費總量的3%,超過水電而成為可再生能源的最大來源。

  “各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中不約而同地走上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導的道路,主要是由生物質能源的特質決定的。”石元春認為,與其他物理態能量相比,生物質能則別具一格,是太陽輻射經植物光合加工轉化後形成的,以生物質為載體的一種化學態能量,既穩定又儲能,原料易得,現代加工轉化技術與途徑多樣,産品既有熱與電,又有固、液、氣三態的多種能源産品,以及塑料、生物化工原料等眾多的非能生物基産品,這些特質與功能是其他所有物理態清潔能源所不具備的。

  石元春特別指出,生物質能源的生物性使它與農業和農民有著親密關係,可以幫助農民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這也是其他所有物理態清潔能源做不到的。“這種特質與功能……是生物質特質所決定而不是人的意志和政策導向所能長期左右的,誰看不到這一點誰就會吃虧。”

  將生物質能源提升到應有的戰略高度

  石元春認為,在生物質發電、産業沼氣和生物顆粒等生物質能源領域,中國生物質能源企業已經“破土出繭”。我國生物質能源發展具有區位、品種等突出的資源優勢。其中,固體生物質燃料要有大的發展,燃料乙醇不能停,同時要將産業沼氣替代天然氣提上議事日程。

  “生物質能源正是解困‘三農’的一劑良藥,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經路徑。”石元春指出,當前中國最大的“民生”和“公平正義”就是對8億農民的民生和公平正義,而發展“現代農業”的根本是要改變現行的落後的農業産業結構。而解決“三農”問題,必須將生産鏈條向農産品加工和生物質産業等高附加值方向延伸並組織農民參與,必須推進農業和農村的工業化、市場化和城鎮化。生物質能源清潔、低碳、可持續、市場需求旺盛,其原料生産一頭在“三農”,加工和市場一頭在工業和城市,是“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係”的最佳“紐帶”和“抓手”。

  “可惜在長期受工農二元影響下的中國,生物質能源被‘就能源論能源’地劃歸到能源工業部門而備受歧視、欺侮和冷落。”石元春指出,最近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的組成中,連外交部和解放軍總參謀部都參與了,唯獨沒有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當前重化石能源輕生物質能源,和重外輕內的傾向。

  石元春呼籲,希望 “十二五”規劃中不要再“就能源論能源”地對待生物質能源了,只有打破現行的工農分隔體制和上升到解困“三農”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十二五”規 劃中的生物質能源才有可能科學到位。

  從我國生物質能源的資源優勢出發,石元春提出了用20年時間建設本土“綠色煤田”、“綠色氣田”、“綠色油田”等綠色“三田”的設想。即如果從每年約1萬億元的購油款中拿出一小部分用於建設本土綠色“三田”及生物質能源的轉化加工企業群,可以培育出一個龐大的內需市場。從土地和農民,農林廢棄物和非糧能源植物,原料生産和加工轉化,機械製造和儲藏運輸,科技研發和社會服務等,是多麼長的一個鏈條,可以提供多少的工作崗位啊!他建議國家對建設本土綠色“三田”要有長眼光和大戰略,在“十二五”規劃中開始謀劃。

  調控有增有減

  稅費改革深入

  一方面淘汰落後産能,更新不能適應市場發展規律的落後政策;一方面增加投入與財政支持,優化林業産業投融資環境。“十一五”期間,宏觀政策在適時合理調控産業上堅持了軟硬結合,有增有減。

  國家林業局起草了《木材經營加工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市場準入監督條例。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不斷淘汰林業生産能力中落後的工藝、技術、裝備及産品等,同時禁止新建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企業及未達到國家質量標準的林産品上市。

  2006年,實施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産加工的綜合利用産品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為企業減負,促技術升級。該政策一直延續到2009年底。從2009年7月1日起,育林基金徵收標準已由林木産品銷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

  “十一五”期間,在財政政策上,中央財政對林業龍頭企業的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産品加工業貸款項目,對我國企業從事境外投資、境外林業合作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予以支持;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業信託基金制度、多種形式的林業擔保機制以及政府扶持性林業保險機制。

  在金融政策上,國家先後免除天然林保護工程區森工企業金融機構債務數十億元,為森工企業轉型改制減輕負擔;國家開發銀行延長了對林業産業發展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並增加對珍貴樹種培育的扶持力度;把森林保險納入農業保險統籌安排。

  在稅收政策方面,將原來各自分散、獨立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全面整合,使國家對林業産業的稅費扶持政策更加明確;在不同時期,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適當調節出口退稅,通過稅收杠桿調節林業産業出口結構,促進産業升級。

  扶持有鼓有呼

  政策全國聯動

  中央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引領林業産業的發展方向,地方政府也紛紛出臺産業發展政策,把林業産業作為促進農民增收、帶動經濟發展的重要産業來抓。

  在湖北,“建設100個林業産業基地、扶持100個民營林業産業大戶、培植100個林産工業龍頭企業、配套完善100個生態旅遊景區”的“四個一”工程正在緊張進行中;現代林業科技産業園區已經投入運營,10個主題林業科技産業園正在火熱招商。“産業強省”的目標和分“三步走”的戰略讓湖北林業産業如日中天。

  在遼寧,2006年啟動“四個百萬畝”經濟林富民工程,全省實施以林地經濟為主的開發,林業經濟開始呈現“井噴式”增長;林業産業振興規劃、林業産業實現倍增發展目標扶持等政策相繼出臺,林業産業正在為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提速助力。

  在江蘇,《楊樹産業發展規劃》、《林業種苗産業規劃》、《竹産業發展規劃》、《森林公園建設和發展規劃》等一系列産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全省林業産業發展;積極舉辦林産品展銷會、花卉苗木産銷對接等活動,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增強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

  浙江、河南、四川、安徽、陜西等地政府紛紛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林業産業發展的意見,林業産業在全國掀起發展熱潮。

  經歷危機的洗禮,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成為必然的選擇。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前提和關鍵所在。“十一五”期間,政府通過出臺産業政策,強化服務職能,增強了宏觀調控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十二五”即將到來,林業産業界對宏觀政策仍然充滿期待。(李瑞林 劉明霄)

責編:史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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