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今年2月1日付款578.8元在淘寶網店“可馨e站”拍下一個纖維板茶几,訂單號:527709237325058,賣家28日發貨。貨到時外包裝完好且賣家與快遞公司沒有約定驗收方式,我依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簽收。到家開包後發現茶几推拉板兩處明顯裂縫,隨即要求賣家免費維修,對方將責任推給快遞公司,於是我申請退款,理由是包內一塊玻璃完好無損證明木板裂縫並非物流所至,但淘寶小二以“無法排除物流的責任”為由,將貨款打給商家。此後我申請售後維修,淘寶小二又以“買家無法證明是質量問題”為由,裁定我維權不成立。
新“消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發現商品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但淘寶小二完全無視這一規定。
投訴要求:賣家執行三包規定免費更換瑕疵配件,或退款200元作修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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