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2012年10月購買了廣西省玉林市恒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江南明珠小區”8棟302室,根據該公司與我簽訂的《玉林市商品買賣合同》,雙方均簽字蓋章,符合商品房預售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合同中約定由該公司于2013年5月1日前交付于我,然而,2013年5月1日至今已經一年,該公司遲遲未將商品房交付于我,已經構成違約,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
我曾經多次找開發商進行溝通,但是開發商每次都刻意回避不理我們業主。
根據了解恒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和廣西玉林遠達建築工程公司産生了合同糾紛,他們為了各自利益侵犯了業主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