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于2月28日在淘寶網購買一部蘋果4S手機,定單號550273062866631,發貨第7天確認收貨,沒給予評價,後來賣家通過旺旺聯絡説發錯貨,讓寄回去換貨。寄回去後,賣家沒按再發貨給我,並開始聯絡不到賣家了。申請售後維權,編號3001403180101967,系統提示5天內賣家無受理,將自動退款。五天后,系統提示因賣家保證金不足,無法退還款項,淘寶將對賣家商店進行處罰。打淘寶客服,額服説他們聯絡賣家,聯絡不到,只能由買家損失款項。
為什麼能申請維權了,卻得不到保障了?賣家為什麼沒有保證金了?淘寶就是這樣給買家的保障制度嗎?賣家失責淘寶先賠,就是這樣承諾的嗎?不知道淘寶這樣的意義是什麼?我是被賣家騙了,還是被淘寶忽悠了?
要求淘寶賠償購機款1790元。同時完善售後保障體系,防止更多上當受騙。
這個問題能幫我解決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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