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3月21日通過京東購買掃地機器人,3月24(週一)送到,因平時工作忙,到週六才拆封試用,發現並不像店家宣傳的一樣智慧,容易卡在鐵的花盆邊,並且容易捲入毛髮,綜上,與週日申請退貨。只試用過2次,使用時間加起來不超過兩個小時,包裝等完好無損。
京東安排人來查看,説是因為有使用痕跡,不符合退貨原則,不給退貨。
我想説:任何東西買來都要試用才能決定是否合適,是否值得,既然試用,必然會有痕跡,何況所謂的痕跡只是設備底上的灰塵。
以此為藉口推責,找各種理由,讓人無法接受。 如果按照商家的原則,豈不是沒有任何東西符合退貨標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