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菏澤市交通局
投訴內容: 我是山東省菏澤市的一名普通市民 2013年7月05號在菏澤市珠峰電動車專賣店買了一輛行雲電動三輪車(價值10000元)作為家庭用車, 2013年10月18日 我在牡丹晚報上看到 説行雲三輪車不讓上路了 政府收回 每輛4000元。我的損失應該找誰呢?如果不讓上路,何必讓行雲三輪車經銷商進入菏澤市場銷售,這不是在欺騙菏澤市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