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9月19日,在淘寶“廣州海悅電子科技”買了兩塊電腦硬盤,訂單編號:426560511241833,結果9月23日收到貨兩塊硬盤,不能正常使用,我分別於當天退回一塊,9月24日又退回另一塊。後來對方據絕收貨,不給退錢。理由是對方快遞員説是包裝完好,硬盤損壞。
後來我在百度一搜“廣州海悅電子科技”才知道,從2009年到今有許多和我一樣的上當受騙的消費者的申訴,他們以低價的返修的假冒硬盤引誘消費者上當受騙。
我在淘寶投訴,淘寶要我出示賣家收到退貨完好的證據,這不是給我設置了一個不可完成難題嗎?賣家精心設計的圈套,我們哪有準備。淘寶包庇維護賣家,對於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予調查處理,卻一味要求我和當地圓通公司協商,賠嘗運費處理。如果是這樣,還會有多少消費者和我一樣再次被“廣州海悅電子科技”欺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