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手機剛買回來,發現充滿電後開機鍵無法正常點亮屏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購買15日以內出現問題更換新機。去維修中心要求換機,維修中心檢測説系統問題,升級系統後又給了我。拿回去以後第二天發現故障依舊沒有解決。又去維修中心。他們再次檢驗説是主板損壞了。説是更換主板。當時我要求更換新機。售後不肯開具工單,還是維修處理。沒辦法,又換了主板。更換主板以後,又發現照相機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原先是沒有的。對這種售後服務態度、以及工作效率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