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12月23日,我去臨沂駿華4S店購買斯柯達昊銳,該店一開始非常熱情接待,明確表示所有客戶只要支付5000元頂金就可以在3個月之內提車。而當經銷商聽説我是單位團購的客戶後,因為是單位團購該店利潤太少,該店總經理要求我現場支付全價1/3的金額給該4S店,而且還要等3個月才能前來提車。我單位有兩名同事也是在該店買的單位團購車型,而我的同事們只是和普通顧客一樣支付了5000元頂金就在1個月之後順利提到了車。今天臨沂駿華4S店為解決年終店內資金緊張,強迫客戶提前多支付4.5萬元整車價款,是在實行差別待遇和歧視行為,對公平交易造成了很壞的影響,不僅影響了大眾斯柯達的品牌形象,也是對顧客經濟利益的直接侵犯!要求臨沂駿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道歉並取消針對團購客戶的有差別的歧視待遇,公平地對待團購客戶,維護團購客戶的正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