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攜程網
投訴內容: 本人于2012年12月1日在攜程網預定機票一張(2012年12月2日上海至深圳),攜程客服問我:“請問是到機場取票還是郵寄?”我選擇了郵寄並留存了本人地址。本人在11天后也就是12月12日仍未收到機票行程單,遂聯絡攜程客服,客服告訴我:“首先,先生您沒有主動要求快遞,所以我們採取平信方式;其次,先生您的票因為程序問題,12月3號未出成功,7號仍未出成功,後來我們才交給後臺郵寄處理。”並拒絕給我郵寄憑證,致使本人無法取回機票行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