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天津華爾街英語新安店
投訴內容: 學費貴,沒有依據,一旦交了錢就無法退回,學習課程合同只保護公司利益,完全是霸王條款,在簽訂合同時根本不做講解,只讓簽字後來才發現自己上當了,但是已經晚了。當初口頭的承諾只要簽字後就已經失效了,口頭答應可以轉讓,等到轉讓時又要加錢,最初不加錢然後加到一萬到後來要加二萬四,這種做法實在無法接受。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