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紅橋區龍禧園22號樓居民,反映一下自來水員工使用欺騙手段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在自來水改造施工前,22號樓4門業主代表與102室協商改造方案時,102室只同意將原來的進戶幹管由地下暗管改為地上明管為2室這6戶供水.當時22號樓4門達成一致的改造方案僅是獨單的進戶供水幹管由地下暗管改為地上明管.
2012年6月12日自來水工作人員在管網改造中,自來水工作人員在未讓全體獨單業主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全體獨單的供水幹管由原來的2根變成現在的1根,減少了一半的供水量.
施工時沒按22號樓4門達成一致的改造方案施工,在未徵求102室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由103室向102室打過墻眼,並把不屬於102室供水範圍的3室一側6戶供水幹管接入2室幹管.
如果在管網改造中遇到阻力,自來水員工可以停止施工,但不能以欺騙的手段先用一個假施工方案騙取102室同意,然後在施工時又改用另一套方案侵犯業主合法權益. 對於自來水員工的違法侵權行為,經多次向自來水投訴仍未能將自來水員工私自接的管道拆除,而且自來水負責人王勇説:老樓改造他們有權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