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6.11發現京東賬戶和餘額被盜用。
賬戶中的餘額是退貨産生的,現在退貨過程中本人起初是要求退回銀行卡的,現場辦公的客服人員表示退回卡片太麻煩,建議直接退回京東賬戶既方便快捷又具有安全性,本人接收該客服的建議。
發現賬戶被盜用後,本人立刻聯絡京東,客服表示“高級客服”和“投訴部門”將電話與我聯絡。多次請求後,最後京東只在6.11下午5:26給本人發送短信!短信內容不僅未對該惡意事件提出處理方案,而且還要求本人發送身份證複印件和承諾書等內容到郵箱zhouguanquan@360buy.com。
本人為了保證賬戶安全還設定了支付密碼!在賬戶幾乎所有信息被盜用的過程中,京東從未以任何形式通知本人的註冊郵箱和手機!
京東賬戶已具備了金融便利交易的功能!難道這不是一種契約關係嗎?難道京東不需要協助保護客戶的資金安全?此外,京東在未給出任何正面回復的前提下,要客戶修改所有信息,這是否是要我們自己“主動銷毀證據”呢?進而再輕描淡寫的陳述“這是您買給您朋友的禮物吧!”
本人請京東給予正面的回應,而非在拖延N小時候後,給客戶發條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