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水晶宮
投訴內容: 現在買手機送話費活動,要求機卡不分離,所送話費也必須在買手機的消費者名下,更改業務也必須本人到場,或者憑身份證辦理。但是水晶宮在提高業務量的時候,為消費者辦理其他業主業務更改,導致其他無辜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從每月消費10元套餐,更改至每月最低消費39元。這完全觸犯了消費者權益,冒充消費者達到自己的利益,非常可恥。大公路水晶宮為擴大業務量,違法更改客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