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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武漢沃爾瑪中山大道分店

投訴內容:
本人于2012日3月18日在武漢沃爾瑪中山大道分店15:58:49購買了57.70元的食品,回到家後,拆開其中購買的糕點——武漢春芽食品有限公司的“酥京果”(價格為10.11元)一試,結果發現已經變質(變軟,變味,變質)。一看包裝生産(包裝)日期卻註明是2012年2月29日的,保質期為90天。想起當時買時並不是只有這一包(至少有30包左右),於是馬上聯絡武漢沃爾瑪中山大道分店(027-82759899)進行了投訴,半小時後有一位自稱值班經理的人聯絡我,説去看了櫃臺的確有我投訴的情況,表示歉意!但從這個值班經理的口中可以明顯感覺到他們這些管理者對於此類事件的格式化的處理程序,表面的敷衍抵擋不住這些人滿口歉意的冷漠與麻木。 而對於此次事件,本人希望得到武漢沃爾瑪中山大道分店公開的媒體道歉,或者賠償1500元並全部捐贈紅十字會用於公益。

投訴反饋

截止目前沒有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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