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 訴 人:李木子
投訴單位:肘子劉醫學院店
投訴內容: 昨天中午去肘子劉醫學院店(金水路53號)花67元買了一套肘子,吃完,我們三口就開始輪番拉肚子,至現在9:18分,我跟兒子還一直在拉,老公上班不知道他怎樣了,但知道他淩晨四點就開始接著拉肚子。老公上班前交待,把剩下的肘子扔掉吧,別再吃了(我們吃了還不到一半)。 這裡發帖是為了告訴肘子劉醫學院店及一切食品店,食品不新鮮,千萬不要再賣了,畢竟,生命比賺錢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