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們是2009年3月購房,當時開發商承諾,全小區實行集中供暖,但入住後我們發現,開發商在未通知業主的情況下,已安裝了燃氣壁挂爐,我們當即提出異議,開發商辯稱燃氣供暖即可節能,還可以節省百分之五十的取暖費用。實際並非如此從去年11月以來,我們燒掉燃氣費最多達到一萬元,最少在五千元以上,室內溫度才12至14度。由於沒有集中供暖設備,樓內上下水管凍壞,水錶凍壞數十塊,嚴重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C3十三層以下上下水管凍死,有兩家糞便污水外溢。由於室內溫度太低過滿月的要用塑料布封住門窗,還要開電暖氣取暖,七八十歲的老年人和重病在身的病人不能下床,只能躺在床上,蓋著厚厚的被褥。
至今,小區內還連續發生水管凍壞發水,已裝修好的居民家被淹現象。我們已入住的居民從一月份以來,多次找開發商要求兌現當初賣房時的集中供暖的承諾,卻遲遲不給解決。
為此,我們要求金鑫地産開發商一是兌現承諾,集中供暖。二是,無條件賠償2011年業主用燃氣壁挂爐取暖造成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