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近幾年一直在平安上車險,且為全險,係平安VIP客戶。今年1月1日因事故出險,但至今得不到理賠,原因是第三方車輛修理費5800元,平安只同意理賠2880元,他們的理由是修理廠的報價有問題。投訴:
1 我和平安應屬於協議關係,難道在第三方修理廠修車時還必須按平安的報價才行?太霸道了點吧。
2 按國際慣例和保險法,修車費用應當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儘管我是全險,且在平安指定的修理廠修的車,可必須由我自己支付修理費。
3 按國際慣例和保險法,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人員應當在現場核實定損。但平安的人不但請不來,你還只能到他指定的地點去接受核實定損,且在交錢取車之前不告訴你定損是多少錢。
4 平安VIP客服條款説可以代為辦理理賠等等,實際申請時總是加了莫名其妙的條件,最後讓你什麼服務也享受不到,只是多花時間和電話費而已,應屬欺詐行為。
5 平安作為外資公司,高管工資和收費堪比國際,可面向國人的服務卻很低劣;在國內市場上賺錢在國內股市上圈錢,可最終多半給外國資本家分紅。
6 保險上大家都知道的霸王條款可謂數不勝數。保監會作為專設國家監管機構為何不管。
太多了,只説這些。 誰來給弱勢的百姓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