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去年5月,我將號碼13183461400通過網上營業廳將原2G新勢力套餐轉為了3G基本套餐46B,同時自動保留了以前開通的附加業務“10元無限流量包”。7月份,聯通單方面開始限制我使用3G服務,通過各方面的投訴,聯通于當月給予了恢復3G功能並承諾“只要用戶自己不取消套餐內容便一直可以使用下去。”好景不長,去年12月,自貢聯通又單方面限制我使用業務包含內容-----無限流量套餐給予6G流量封頂。這次的解釋為:全國聯通用戶都遵循6G流量封頂的限制。 針對私改套餐的問題,多次投訴部自貢聯通和四川聯通集團公司,被回復“3G套餐中所使用的流量均有限制——6G,由於用戶當時在更改3G套餐時,系統未完善導致為其保留10元無限量包月。現在系統完善了,用戶每月所使用流量達到或超過6G時,將被暫停上網功能;從次月自動恢復”
我的訴訟理由用戶有開通10元無限流量包業務,此業務名稱就是合同依據。
本人對於該事件的解決方案:
1) 聯通公司執行原業務協議,保證用戶按業務執行無限流量的權益。;2) 聯通公司書面承諾本卡的套餐資費和原上網業務功能的長期性和有效性!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