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投訴:廣東電信深圳公司
案由:去年年底網絡到期,電信的電話打過來,告訴我辦理某某套餐,上網費用優惠。當我同意之後,又告知,必須捆綁一個上網手機號碼,每月需要繳納一定費用,但是並未告知這一綁定的是2年期限。後來我諮詢,為什麼我辦理一年的網絡資費,需要綁一個2年期限的附屬合同。無答覆。
另外,“送”的上網手機,2選1,其中中興品牌的,缺失記憶卡,華為品牌的,居然沒電池!電話諮詢中,客服回答,“就是這樣的”!請問有商家出售手機商品的時候,會沒有電池,沒有記憶卡??
而且,我辦理的網絡,是帶無線網的,但是給我的MODEM不具備這功能。工作人員説,具備無線功能的MODEM暫時缺貨,當有的時候再來更換。到現在已經過了3個月,也是無下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