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月20日上午登陸噹噹網時,發現註冊的賬號信息不存在,尚有289元禮品卡。馬上致電噹噹網客服,客服表示賬戶可能是被盜用了。第二天技術部門會與我聯絡,如有損失噹噹承擔。下午,我再次致電客服,要求其查看禮品卡是否動用,客服表示盜號人于1月19日夜下了一單288元的商品,尚未送到。幾分鐘後,客服回復訂單攔截成功,賬戶和禮品卡年後返還。1月21日下午,噹噹客服給我打電話,表示賬戶已返還,禮品卡待年後退回。1月30日,我致電噹噹,表示未收到禮品卡金額,噹噹承諾當日給我反饋。1月31日,未收到任何答覆,再次致電噹噹,噹噹表示貨物已被盜號人提走,並給我發了短信。經核實,提醒報警短信夜發給了盜號人。噹噹表示2月1日上午給我答覆。2月1日,幾次致電噹噹,要求與相關領導溝通,噹噹每次都不按承諾時間回復,並謊稱我手機接不通。2月2日上午,噹噹給我了答覆,説這種情況噹噹不能負責,建議報警。我幾次三番重申噹噹不遵守訂單攔截返還禮品卡承諾,貽誤報警時機,且把提醒短信錯發,噹噹才答應賠付50元優惠券。對於賬戶被盜,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