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蘇寧電器
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1-12-13日在蘇寧電器(新疆烏市鐵路局店)購買1台:美國蘋果MP3——131(2G),售貨員説憑發票保修一年,可使用還不到2個月就壞了。本人2012-1-30日去蘇寧店要求維修,蘇寧電器店長説他們只管銷售不管維修,讓我自己按説明書上的維修地址去找(2月10日去,售後維修早已人去樓空),我不知道蘇寧電器的經營理念就是這樣的,這樣跟開黑店有什麼區別,對自己銷售的商品不負任何責任。國家規定銷售商的“三包”規定為什麼蘇寧就可以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