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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終身市場禁入不如加倍重罰

 

CCTV.com  2009年07月17日 14: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近日,中國證監會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送到了孫勝、王忠娟的手中。對於名噪一時的兩位“金股之王”案主角,證監會開出了“終身市場禁入”的嚴厲罰單。與此同時,“金股之王”案的刑事部分也即將審理終結。

  就目前已作出的行政處罰而言,對“金股之王”案的兩位主角予以嚴厲處罰,這是大快人心的。公開資料顯示,“金股之王”原本是一家婚介所。其前身是深圳瑞昱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設立於2006年5月,公司登記註冊的信息跟證券諮詢毫不相干,其經營範圍為“婚姻介紹、企業形象策劃、模特經紀”等。後因公司經營不善,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創建人王忠娟等人選擇了做股票軟體的生意,並將瑞昱信息諮詢有限公司改名為“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從此踏上了證券行騙之旅。

  經證監會調查,2007年9月以來,“金股之王”在未取得證監會批准資格的情況下與全國14家電視臺和5家網絡媒體簽訂協議,約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為名進行廣告宣傳。在宣傳節目中,金股之王以免費診斷個股吸引投資者撥打金股之王公司免費電話,此外還在其網站上宣傳可以提供薦股短信服務。通過各種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金股之王非法招攬客戶共計1000余人,非法所得高達1000多萬。鋻於“金股之王”的犯罪事實,從行政處罰的角度給予其嚴厲處罰很有必要。

  不過,對於“金股之王”案的主角來説,證監會開出的“終身市場禁入”罰單能否管用值得商榷。在筆者看來,“終身市場禁入”很難稱為是一種“嚴厲處罰”,“終身市場禁入”不可能禁止終身。

  從被禁入市場的當事人來説,就存在要不要再次進入股市的問題。如“金股之王”的創建人王忠娟,原來從事的就是婚介工作,進入股市也只是一個偶然的機遇而已,今後要不要進入股市,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因此,對其實行“終身市場禁入”,影響不大。

  更加重要的是,即使是“金股之王”案的當事人想進入股市,在目前的監管條件下,“終身市場禁入”也難以禁止其終身不入。比如換一個馬甲重新進入股市,將“金股之王”改為“黑馬之王”,將孫勝、王忠娟改為王勝、孫忠娟,或者乾脆在幕後操作,不是一樣可以進入股市嗎?在這種情況下,“終身市場禁入”就成了一個擺設。

  所以,筆者以為,與其對“金股之王”案的當事人實施“終身市場禁入”,還不如直接實施經濟處罰,不僅沒收其非法所得,還要處以不少於非法所得2倍的罰款,即罰沒3000萬元以上。也許這樣的處罰較之於“終身市場禁入”來説要嚴厲得多,對於處罰“金股之王”這類案件也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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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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